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清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公司2025年4月至2028年3月隔河岩片区、高坝洲片区电梯维保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对隔河岩电厂(11部)、高坝洲物资仓库(1部)及清江物业隔河岩酒店(8部)共20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2.2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不一致,其中:
(1)隔河岩电厂8部电梯(厂房1部电梯、大坝4部电梯、后方办公楼1部电梯、升船机2部电梯)维保服务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隔河岩电厂前方管理楼2部电梯维保服务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8年3月31日;
隔河岩电厂物资仓库1部货运电梯维保服务期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28年3月31日。
(2)高坝洲物资仓库电梯维保服务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3)隔河岩酒店电梯维保服务期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8年3月31日。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由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清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设置为一个标段。分签3个合同,其中合同1、合同2与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3与湖北清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具体为:
合同1:清江隔河岩电厂2025年4月至2028年3月电梯维保合同
合同2:清江高坝洲物资仓库2025年4月至2028年3月电梯维保合同
合同3:清江物业隔河岩酒店2025年4月至2028年3月电梯维保及维修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企业授权的分支机构,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梯维保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应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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