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安洋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海安市吴越人家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海安市吴越人家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安装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09: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5011705(ZB010)
项目名称:海安市吴越人家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最高限价:753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4.1.1若为电梯制造商投标,则须同时满足①、②二项要求: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级别:A级);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②提供所投货物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4.1.2若为代理商投标,则:a.具有电梯制造厂家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b.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梯销售;c.所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须满足前款4.1.1项中的①、②二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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